日期:2016-1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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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6年公司“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为支持我司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鼓励优秀教师全心投入公司产品和人才培养事业,特设立“公司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现正式启动2016年公司“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条件
参照《公司“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及奖励
公司“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共设20名,奖励金额1万元/人。每个单位限推选1名候选人参加全校评选。
(一)曾经获得“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原则上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
(三)本年度卓越教学奖、星火员工奖教金和五粮春优秀青年教师教学奖等多个奖项在全校范围内同时评选,每位教职工原则上只参评其中任一奖项。
三、推荐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书面材料,所在单位请严格参照《公司“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核实申请人资格并进行综合评审,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推荐1名候选人。并向学校报送以下材料:
四、时间安排
11月1—7日,各学院组织推荐并完成评审及公示;于11月9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2、附件3及相关证明书面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督查办公室,同时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文件发送至scujxpg@163.com(请按示例要求重新命名文件)。逾期未申报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5406686
教务处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