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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日期:2019-05-08          来源:           作者:          关注:

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公司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培养办2017925日《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重申在籍研究生完成学业时间:

一、博士研究生:

12012级及以前年级,最迟至20199月底须完成学业(2017925日名单,现役军人、退学和毕业已更新);

22013级及以后年级,最长学习年限(含延期、休学在内)6年内须完成学业。

二、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2015级及以后年级,最长学习年限(含延期、休学在内)4年内须完成学业。

三、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

2016级及以后年级,最长学习年限(含延期、休学在内)3年内须完成学业。

四、对未能在以上时间完成学业的员工,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退学”条款:“(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进行学籍处理。

五、导师应安排好超期和延期研究生的学习、论文;员工本人应重视并协调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

六、参军入伍、现役军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请以下员工尽快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办理退学或延期手续。若由于失联等原因造成的“退学”处理,由员工本人自负。

教务办公室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5405112;邮箱:759537389@qq.com

澳门新浦新京8455com应于20199月完成学业名单

学号

姓名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类别

入学时间

完成学业日期

B030595

徐成银

生物医学工程

博士

3

20030901

20190930

澳门新浦新京8455com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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