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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启动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第三轮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5年6月25日校务会精神,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以4年为一个聘期,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现已期满。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考核工作,同时进行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和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岗位职责,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坚持标准、分类评审、择优聘任的原则,鼓励教师标志性、原创性成果,坚持业绩成果高水平和国际化导向。在前两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基础上,通过严格考核,准确评价,形成能上能下、宁缺毋滥的岗位管理模式,逐步实现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终身制向聘期制的转变,完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评价、激励机制,构建现代大学团队队伍优化提升机制,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聘范围和对象

从事教学、科研、医疗卫生、教辅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校机关按国家政策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如财务处、审计处、规划建设处、校报、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包括高教管理系列人员)须参加本轮岗位聘任。行政管理岗位的双肩挑干部可申请参加本轮岗位聘任。

三、评聘机构

成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原则上由院士、杰出教授、相关校领导组成。校评聘委员会下设文、理、工、医分委员会,由院士、杰出教授、相关校领导、二级岗位人员组成。负责现任二、三级岗位人员和申报二、三级岗位人员的考核和聘任工作。

各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小组,由院士、杰出教授、现任二级岗位人员、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二级学科带头人、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各单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以下岗位申报条件;负责本单位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考核;推荐二、三级岗位申报人选;根据学校下达的各级岗位控制数,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人选。

四、议事规则

校院两级评聘机构均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到会人员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为有效,三分之二及以上到会人员同意为通过。

回避制度:在评议过程中,凡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评审委员,应实行回避,可参与投票,被评人的所得票数为总票数和赞成票数各减少一票。

五、实施办法

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第三轮聘任工作同步进行。

(一)聘期考核。

1.聘期考核依据及成果统计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按照《公司教职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公司人〔2012〕42号)执行,聘期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突出业绩,分级分类考核。

考核业绩成果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1)聘期考核合格:完成了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

(2)聘期考核不合格:出现以下任何情况,聘期考核不合格。

第一,聘期内未完成受聘岗位规定的岗位职责或工作任务;

第二,聘期内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聘期考核。

3.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聘期考核合格:可续聘原岗位或者申报同职务更高级别岗位。

聘期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低聘、转岗直至解聘。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1.聘任条件及成果统计时间。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公司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条件(试行)》(公司人〔2016〕4号)执行。四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由各单位结合学科特点进行修订,并报学校备案。

业绩成果、任职年限的统计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2.岗位设置。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司岗位设置的批复》(教人厅〔2007〕67号)精神,学校统一设置岗位数。其中,二级、三级、四级岗位按照现有教师正高级人数1.9:3.1:5.0的比例设置;五级、六级、七级岗位按照现有教师副高级人数2:4:4的比例设置;八级、九级、十级岗位按照现有教师中级人数3:4:3的比例设置;十一级、十二级岗位按照现有教师初级人数5:5的比例设置。

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专业技术岗位控制数进行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六、考核和聘任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单位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和第三轮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及四级以下岗位的申报条件,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个人申报,填写相关表格,准备材料。所有人员须填写《聘期考核表》,申报晋升同职务更高级别岗位者需填报相应级别的《岗位申报表》,同时提供填报内容的支撑材料,续聘原岗位者无需填报申报表。

(三)各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各单位按照岗位职责对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同时,按照申报条件推荐二、三级岗位申报人选,并将以上结果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

(五)相关部处审核材料。

(六)学校评聘委员会考核、评审,聘任二、三级岗人员。

(七)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工作完成后,各单位按照相关聘任程序进行四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考核、聘任,报学校批准。

(八)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和聘任结果均应进行3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

(九)学校公布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结果。

七、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要 求

7月初

发文启动。

7月15日前

各单位全面部署新一轮考核评聘工作,成立单位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四级以下申报条件。

请于7月15日前将工作小组名单、具体实施办法及四级以下申报条件报人事处。

7月20日前

完成个人申报,填写表格,准备材料。

请于7月20日前报送单位。

9月15日前

单位公示、考核、评议,推荐二、三级岗人员。

请于9月15日前将推荐结果报人事处。

9月16日—30日

相关部处审核材料。

10月

集团评聘委员会考核,评审二、三级岗人员。

11月

各单位按相关程序进行四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考核、聘任,报学校批准。

请于11月15日前将四级及以下岗位人员结果报学校。

八、有关政策和说明

(一)参加了第二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双肩挑干部,聘期考核合格可申报本学科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并占该学科岗位控制数。

(二)引进人才的聘任按照引进人才特聘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相应岗位申报条件的在岗教师及公派出国并在公派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本轮岗位聘任。

(四)出国逾期等其他原因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尚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不能参加本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九、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一)各级申报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聘期考核表》、《岗位申报表》,并打印成表交单位。各单位负责填报《单位汇总表》,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汇总表》(含电子版)、《聘期考核表》《岗位申报表》按规定时间报送人事处团队办(望江校区行政楼353办公室,联系电话:85401823)。

(二)参加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和申报人员的全部材料要装入材料袋,材料袋上要注明单位、姓名、现聘岗位的具体级别、学科类别(文、理、工、医)。同时,材料袋上应写明申报人的全部材料目录。

公司

资料下载:

2017公司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表.doc

2017公司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doc

2017公司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doc

2017公司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申报表.doc

1.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样表.xls

2晋升岗位推荐结果汇总表样表.xls